信息公开 - 公开制度

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

2024-08-07 10:43:210

为建立健全医院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医院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更好的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更好的为医院临床科室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官网和公众号信息的内容:信息分布应遵循积极、健康、正能量为主题。准确、及时的反映医院临床、护理、科研、行政管理方面等各项工作的最新动态;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

(三)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六)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九)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官网和公众号信息的审核

1、反映医院重大事项信息稿件(包括:医院新闻、概况),由院宣传办负责提供,如已经发文签发程序形成的院报、简报、文件中的稿件直接由宣传办以电子邮件形式交宣传科制作发布。

2、各部门提供的信息,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交院宣传办审核批准签字,宣传科制作发布,原稿留存备查。

3、各部门提供的涉及采购、招聘等要约形式的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交宣传科制作发布,原稿留存宣传科备查。

三、官网和公众号信息的发布

1、信息发布上报前必须严格把关,涉及到创作权的,要有本人签字,否则,因此引发的切文责或其它侵权行为,宣传科概不负责。

2、发布申请部门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

3、信息发布部门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4、宣传科对所收到的经过审核后的信息在确认审核意见后,应及时在官网和公众号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四、信息发布的责任制

1、各部门应对自己提供的信息负责,如因信息本身内容的不当或是未能在要求的时间内将要更新的信息提供给宣传科,由各部门负责。

2、宣传科对信息的官网和公众号发布负责,如因误发、漏发已给信息或者未能在要求时间内将信息发布,由宣传科负责。

医院总值班:0554-8880810医院医政部:0554-8880516120急救:0554-8886120

单位地址:淮南市凤台县凤凰湖新区S308

交通指引:市内乘101、 k20路定制班线;凤台2 、3 、5、102、108路到凤凰医院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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