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患者就诊时需持电子医保凭证(医保卡或身份证),携带就诊卡、慢特病证历,到相关科室就诊。
2、到诊室由门诊医师开出与病种相关的检查、治疗或药物。(每月取药最多只能取一个月用量,只能开取与病种有关的检查、治疗、用药,与规定病种无关的检查、治疗、用药费用不予报销)
3、到门诊收费大厅1、2、3、4、5号窗口,持电子医保凭证(医保卡或身份证)以及就诊卡缴纳个人自费部分。
4、持发票到药房或相关科室拿药(做检查)。
注:医保结算年度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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