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管理制度
目的:
对门诊的医疗、服务、环境卫生、病人的权利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使门诊的管理工作有具体的标
准,达到各种工作标准化,为病人提供周到优质的服务。
范围:
提供门诊服务的医务人员。
责任部门: 门诊部
工作内容
1. 组织管理:门诊部主任在分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门诊的管理工作。其中在门诊的工作人 员接受业务科室和门诊部的双重领导。
2.科室设置:心血管内科门诊、消化内科门诊、神经内科门诊、呼吸科门诊、血液科门诊、内分泌科 门诊、肾内科门诊、肿瘤科门诊、普外科门诊 (含PICC)、泌尿外科门诊、骨科门诊、妇科门诊、 产科门诊、儿科门诊、眼科门诊、耳鼻喉科门诊、皮肤科门诊、口腔科门诊、中医门诊、康复门诊、 疼痛门诊、多学科综合门诊、 甲状腺乳腺外科、精神卫生科、放射介入科、睡眠医学科。
3. 门诊工作时间:8:00-12:00、14:30-18:00 (夏季)、14:00-17:30 (冬季),医院提供电话预 约、网上预约、现场预约及自主预约。挂号室实行弹性排班。
4. 门诊设置
4.1 门诊大门有保安,负责门诊的安全工作,维持门口车辆及人流秩序,协助导诊帮助扶持老、 弱、残患者行走。
4.2 门诊大厅入口处、一楼大厅处设导诊咨询台,配备导医,帮助和指导患者就诊。
4.3 门诊大厅在显著位置设置门诊楼层索引、门诊诊疗时间、专家专科门诊一览表及药品收费价 格。
4.4 门诊区域内设有轮椅、开水间、洗手间、垃圾桶等公共设施。
5. 门诊业务管理
5.1 “专家门诊”由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生应诊,“专科门诊”由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专科 医生应诊。在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
5.2 门诊医生由业务科室按照门诊管理标准及业务要求派遣,相对固定 (周期),若调整人员时, 应提前一周通知门诊办。
5.3 若某科门诊候诊病人较多,门诊部与业务科室共同协调解决,必要时由医务科帮助协调解决。
5.4 门诊部负责排班,各科并每月底以前把下月的排班表报至门诊部汇总,因故调班,要提前
24 小时报门诊部备案。
5.5 专家和专科门诊的出诊时间个人不能随意改动或停诊,若需变动,要提前 24 小时与门诊部 协商,若必须停诊要提前 24 小时向门诊部说明。
5.6 军人、残疾人、70 岁以上老人、急诊绿色通道在门诊大厅挂号有专用窗口,同时提前就诊。
5.7 严格遵守《维护病人及家属权利工作规定》,实行一室一医一患制,不向他人公开病人的诊 疗资料,男性医生给女性检查时应有第三者在场。
5.8 出诊医务人员提前 5 分钟到岗,禁止推诿病人。
5.9 保持门诊、诊室的整齐清洁,严禁吸烟。
5.6 门诊质量管理
5.6.1 门诊部实行月会制度,由门诊部主任、护士长传达医院、上级主管领导的指示,门诊工作小 结和质量有关问题,了解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解决。
5.6.2 组织门诊相关考核,如每季度的门诊病历检查,手卫生依从性的检查等。
5.6.3 做好投诉的接待和处理工作,患者在门诊有投诉时,24 小时服务中心首次接待,尽力解决, 若解决不了,再向门诊部报告。
5.7 门诊病人的收治参照《入院制度》。
5.8 职责
5.8.1 门诊部主任负责门诊部管理制度的制定、组织和实施工作,认真执行《门诊部主任职责》, 全面掌握并认真监督执行门诊部各工作规程,加强与各部门科室的联系,积极主动协调与各部门科
室之间的工作关系,密切合作,使门诊有序、有效、规范开展工作。
5.8.2 门诊护士长负责门诊的分诊、门诊服务的组织实施和各科护士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认真 履行《护士长岗位职责》,全面掌握并认真督促执行《门诊护士岗位职责》。
5.8.3 科室主任负责其科室参与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的指派。随时了解其门诊诊疗情况,监控督导 门诊医疗工作。负责组织疑难病人的会诊,确保为病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5.8.4 门诊医生、护士坚守岗位,服从领导,认真遵守《门诊医生工作职责》、《门诊护士岗位职责》。 做好病人的咨询、导诊工作。
5.8.5 清洁人员做好门诊的保洁工作。保安人员做好门诊的安全保卫和大门口人员车辆程序维护工作。
6.相关文件:
6.1 法律法规:依据《安徽省医院门诊管理暂行办法》
6.2 评鉴条文:
6.2.1 依据《三级综合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医院总值班:0554-8880810医院医政部:0554-8880516120急救:0554-888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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