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 行风投诉

医疗机构投诉举报接待制度

2024-08-02 14:35:330

医疗机构投诉举报接待制度

一、医疗机构投诉举报接待制度患者及有关人员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接待处理病人投诉/纠纷。

二、接待来访者应做到态度热情,认真听取投诉人的意见、核实相关信息并做好记录。对能当场协调处理的,应当尽量当场协调解决;对于无法当场协调处理的,按规定的投诉处理程序办理。

三、收到12345市长热线投诉的,应根据投诉内容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相应的部门,对需要相关部门做出解释或回应的请相关科室联系来电群众。并及时向热线平台和投诉人反馈相关处理情况或处理意见。

四、医疗纠纷发生后,应积极向患方做好解释工作,尽量把纠纷解决在萌芽之中,不得逃避患者及家属。

五、在显眼的大门处设投诉点和举报箱,随时热情接待投诉,设立的举报箱要按时定期开箱。

六、医疗机构应设立投诉电话,并向公众公布。

医院总值班:0554-8880810医院医政部:0554-8880516120急救:0554-8886120

单位地址:淮南市凤台县凤凰湖新区S308

交通指引:市内乘101、 k20路定制班线;凤台2 、3 、5、102、108路到凤凰医院站下

Copyright © 2024淮南东方医院集团凤凰医院

  • 手机版
  • 在线咨询
    手机版
    手机版
    返回顶部